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广安区国土资源分局严格落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54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涉及保护区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7〕46号文件精神。
该局在办理既有非煤矿山(砖厂)采矿权登记延续、探矿权登记延续工作中: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主动加强与规划建设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水务部门、林业部门等部门沟通,并书面征求意见。二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方案,对既有矿山的储量报告严加审查。对不符合延续条件的采矿权登记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规定,对所有申请延续的采矿权拐点坐标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进行重叠,确保不占用基本农田。
下一步,该局将对所有采矿权将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做好矿山企业的绿色开发,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