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利州区国土资源分局强化六种意识,扎实做好土地出让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坚持规划先行意识,充分利用规划的先导作用、主导作用和统筹作用,推动土地出让管理科学发展。
二是强化坚持“净地”出让意识,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社保完全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及规划条件明确为土地出让前提。
三是强化拟出让地块应当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意识,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功能,服务利州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强化周密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和严格土地出让方案审批意识,以周密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推动土地出让活动顺利实施,以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方案审批制度,使土地出让活动更加合法性。
五是强化规范土地交易活动意识,以提升土地交易服务水平,保护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招标投标等交易活动有序进行。
六是强化严格土地出让监督意识,严格监督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违约责任等内容,把好竣工环节。严格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约定和明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