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陈东辉同志主持会审会,对18个单位申请的46项乙级、丙级地质勘查资质(新设、延续)进行了会审,厅地质勘查资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审会。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第520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等有关规定,17个单位申请的44项地质勘查资质符合相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同意其申请,1个申请单位2项资质因设备仪器不符合规定条件要求,不同意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