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将攀枝花市进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岩洞煤矿等六个矿业权评估项目主要情况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的格式反馈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或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联系电话:028-87036196,
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矿权事务科联系电话:028-87010558
附件1:《矿业权价款评估主要情况表》
附件2:参数表
附件3:报告(摘要)
附件4:评估机构承诺书
附件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