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完成2011年度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优秀、先进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川委厅[2012]9号,以下简称《通报》),我厅再次荣获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通报》指出,2011年,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格落实维稳综治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推进藏区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四川建设,有力维护了藏区、地震灾区和全省社会稳定及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点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为全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报》强调,经省委维稳领导小组、省综治委全面考评,并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完成2011年度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的优秀、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希望,以受到表扬的单位为榜样,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继续振奋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全面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继续保持全省大局整体平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