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国土资办发[2010]26号《关于开展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督查工作的通知》和川国土资办发[2010]32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文件并进行工作督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省国土资源厅于
督导组在查阅相关资料、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并走访各相关矿山企业后认为,各市(州)均高度重视三个专项工作,落实了工作的机构、责任和人员,使这三项工作得到了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资源整合,提高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做大做强了矿业经济;通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及开展稀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维护了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确保了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对下一步工作,督导组要求,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务必振奋精神,落实省厅对三项工作的各项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严防反弹、务求实效;积极探索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的长效机制;树立集约节约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