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9号)、《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4〕49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省国土资源专家库地质勘查子库的通知》的要求,我厅在2015年组织完成对各申报专家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现将通过审查的专家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2月2日至2月19日)以真实姓名向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电话:028-87036173)或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028-87036170)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附件:拟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地质勘查子库的专家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