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恢复和重建工作已成为当前抗震救灾主要任务,国土资源部10日发出通知要求四川、陕西、甘肃、重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保障灾后重建各项用地的同时,加强耕地保护及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通知要求,灾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在保障灾后恢复和重建各项用地的同时,少占或不占耕地,临时用地、过渡安置房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在平整和清理场地时要注意剥离耕作层,过渡安置房的地面尽量采用铺砖后覆盖薄层水泥的硬化地面,为将来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创造有利条件。
通知还指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针对灾区人多耕地少,临时、安置占耕地多的特点,对重建过程中阶段性超规模的用地、临时用地、救灾抢险用地、废弃的城镇村和工矿旧址、灾毁耕地以及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的耕地,统筹做出整理复垦安排,积极为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创造条件。
(源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