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在2011年9月1日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的公示期为10天,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反映。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与拍租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 :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单位地址:屏山县西正街87号 联系人:何先生 杨女士 詹女士 联系电话:0831-5725220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